总共九千二百五十二个字,
分成五十篇。
每篇的句数不固定,
每句的字數也不固定,
只依据表达的内容而定,不追求形式上的整齐。
每篇开头一句点明主题,
结尾一章彰显主旨,
这是继承《诗经》三百篇的传统。
语言质朴而通俗,
让看到的人容易明白;
言辞直率而恳切,
让听到的人受到深刻警醒;
所述之事真实可靠,
使采录者可以据实传播;
文体顺畅自然,
适合配乐演唱,编入乐章歌曲。
总而言之,
这些诗是为君王、为臣子、为人民、为万物、为具体事件而写的,
绝不是为了追求文辞华美而作。
古诗原文
断为五十篇。
篇无定句,
句无定字,
系于意,
不系于文。
首句标其目,
卒章显其志,
诗三百之义也。
其辞质而径,
欲见之者易谕也;
其言直而切,
欲闻之者深诫也;
其事核而实,
使采之者传信也;
其体顺而肆,
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。
总而言之,
为君、
为臣、
为民、
为物、
为事而作,
不为文而作也。
白话译文
译文亮点
注释
2. **断为五十篇**:白居易将新创作的乐府诗分为五十首,每首独立成篇,合称《新乐府》。
3. **系于意,不系于文**:内容重于形式,强调诗歌应以表达思想为主,不拘泥于格律对仗。
4. **诗三百之义**:指《诗经》三百篇的讽喻精神与政教功能,《诗经》多用于反映社会现实、劝诫统治者,白居易以此自比,表明其诗歌的现实主义立场。
5. **辞质而径**:语言质朴直白,“径”即“直”,指通俗易懂。
6. **言直而切**:言辞直率,切中要害,具有批判性和劝谏性。
7. **事核而实**:所写事件真实可靠,有据可查,增强可信度。
8. **体顺而肆**:文体流畅自然,“肆”指舒展自如,便于配乐演唱。
9. **为君、为臣、为民、为物、为事而作**:概括了白居易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的文学主张,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。
注释亮点
诗歌赏析
《新乐府序》虽非传统意义上的“诗”,但作为一部大型组诗的总序,具有强烈的宣言性质和理论价值。它系统地阐述了白居易的诗歌创作理念,集中体现其“现实主义”文学观。全文逻辑严密,层层递进,先说明体例(篇数、字数不定),再揭示结构特点(首标目、卒显志),继而从语言、内容、形式、功能四个维度展开论述,最后升华至创作宗旨——“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”。这种“以意为主”“以实为本”的思想,是对六朝以来浮华文风的彻底反动。语言平实如话,却蕴含深意,体现了白居易一贯的“老妪能解”的审美追求。整篇序言如同一篇诗学宣言,不仅是对《新乐府》五十首的纲领性说明,更是中唐新乐府运动的核心理论文献。
赏析亮点
创作背景
此序写于唐宪宗元和四年(公元809年),是白居易任左拾遗、翰林学士期间所作。当时中唐政局动荡,藩镇割据、宦官专权、赋税繁重,百姓困苦。白居易深受儒家“诗教”传统影响,主张“惟歌生民病,愿得天子知”(《寄唐生》)。他继承杜甫“即事名篇”的现实主义精神,发起“新乐府运动”,创作《新乐府》五十首,每首皆“首句标其目”,如《卖炭翁》《杜陵叟》《缭绫》等,揭露社会黑暗,反映民生疾苦。此序即为这五十首新题乐府的序言,旨在阐明其创作动机、艺术标准与社会功能,是唐代文学自觉与批判精神的集中体现。
背景亮点
艺术特色
1. **理论性与文学性结合**:虽为序言,但结构严谨,语言凝练,富有节奏感,具有散文诗般的韵律美。
2. **四言句式为主,节奏明快**:多用四言句(如“辞质而径”“言直而切”),整齐有力,朗朗上口,类似《诗经》体,呼应“诗三百之义”。
3. **排比与对仗增强气势**:如“其辞质而径……其言直而切……其事核而实……其体顺而肆”,四句排比,层层推进,逻辑清晰,气势磅礴。
4. **口语化与通俗化**:语言平实直白,避免艰涩典故,体现其“老妪能解”的文学主张。
5. **宣言式结尾**:“总而言之……不为文而作也”如警句,振聋发聩,点明主旨,具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责任感。
艺术亮点
主题思想
本文的核心主题是倡导“为事而作”的现实主义诗歌观,反对“为文而作”的形式主义文风。白居易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与政治责任,主张诗歌应服务于现实,反映民生疾苦,讽喻时政弊端,发挥“补察时政、泄导人情”的作用。他继承《诗经》的讽喻传统,将诗歌视为“谏书”与“镜子”,要求诗人以良知与勇气揭露社会不公,唤醒统治者良知。全文贯穿着强烈的儒家入世精神与民本思想,体现了中唐士人积极干预现实的文化自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