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州歌

高适 唐朝 唐代诗词

古诗原文

营州少年厌原野,
狐裘蒙茸猎城下。
虏酒千钟不醉人,
胡儿十岁能骑马。

白话译文

营州的少年早已习惯辽阔的原野,身穿蓬松的皮裘在城下狩猎。饮下千杯胡酒也不易醉倒,胡人孩童十岁便能骑马奔驰。

词语解释
哲理思考
译文演变

注释

词语解释
- 营州:唐代东北边州,今辽宁朝阳一带,为多民族杂居之地。
- 厌原野:习惯、熟习原野生活,“厌”通“餍”,饱足、满足之意。
- 狐裘蒙茸:指皮衣蓬松杂乱,形容边地少年粗犷装束。
- 虏酒:指北方少数民族所酿之酒,酒性浓烈。
- 胡儿:泛指北方游牧民族少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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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人信息

高适

唐朝诗人

高适(约704年—765年),字达夫,唐朝著名边塞诗人,与岑参并称为“高岑”。

他的诗歌风格雄浑豪放,以边塞诗见长,深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边疆战士的生活。

生平:

高适出生于渤海郡(今河北景县)一个显赫的家族,但他的早年生活并不顺利。

他曾游历各地,寻求仕途发展,但屡遭挫折。

直到天宝八年(749年),他才考中进士,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。

高适曾任过县令、刺史等职,他的政治生涯相对成功,曾担任过淮南节度使等重要职务。

文学成就:

高适的诗歌创作主要集中在边塞诗领域。

他的边塞诗描绘了边疆战士的英勇和艰辛,表达了对国家边疆安全的关切。

他的诗歌风格雄浑豪放,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。

高适的代表作有《别董大》、《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》等。

他的诗歌在当时和后世都受到了很高的评价,对后世边塞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历史地位:

高适在唐朝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。

他的边塞诗不仅丰富了唐朝诗歌的内容和形式,还对后世边塞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他的诗歌以其雄浑豪放的风格和深刻的社会意义,成为唐朝诗歌宝库中的瑰宝。

高适的文学成就和历史地位,使他成为唐朝乃至整个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诗人。

诗歌赏析

全诗以简练笔触勾勒出营州边地少年豪迈粗犷的形象,通过狩猎、饮酒、骑射等典型场景,展现其自幼习武、骁勇善战的生活风貌。语言质朴,节奏明快,充满边塞气息与生命力。

意境深远 情感真挚 语言优美 结构严谨
艺术手法
运用了对比、象征等修辞手法
情感表达
表达了诗人对...的深切情感
文学价值
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
名家点评
历代文人学者对此诗评价很高
深度解析
诗人故事
赏析演变

创作背景

高适曾任职东北边塞,亲历营州等地军民生活。此诗作于盛唐时期,反映当时边疆多民族交融的现实,以及边地尚武风气的盛行。安史之乱前,唐王朝对边疆控制尚强,边州军民兼具防御与开拓之责。
历史背景
诗人心境
文化背景

艺术特色

1. 白描手法:不事雕琢,直写人物风貌,生动传神。
2. 对比与夸张:“千钟不醉”“十岁骑马”以夸张突出胡人少年之勇健。
3. 意象典型:“狐裘”“猎城下”“胡酒”“骑马”等意象集中体现边塞生活特质。
4. 语言质朴刚健,具盛唐边塞诗雄浑豪放之风。
文学手法
修辞技巧
结构分析
美学价值

主题思想

赞美边地少年自幼习武、豪饮善骑的尚武精神,展现北方边疆民族剽悍勇健的风貌,表达对边塞军民豪迈气概的欣赏与认同,体现盛唐积极进取、兼容并包的边疆情怀。
核心理念
情感表达
哲理思考
社会背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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